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说起来这流浪汉老哥的战斗多是浅层的地下城,讨伐的魔物是比较有人形的魔物,没有去打什么触手怪,眼球怪,噬心魔,腐毒怪,大脑怪,要是去打这种怪异成分偏多的魔物,那老哥早就坏掉了。
就比如去打骨疮魔物吧,一场下来,老哥汲取骨疮魔物的血肉,然后骨头长出疮来,皮肉鼓大包,一挤噗噗噗的爆出脓毒,脸上,鼻子,嘴巴,粪门甚至雷头都长出疮来,那想必很酸爽。
李昂想了一下,发现这能力最好的应用场景是人类间的战争,都是人,在战场中厮杀,越战越勇,杀得人越多就变得越强,而且不会有失控变异的风险。
中午的营业结束了,李昂闲了下来,阿猫在打呼噜,睡的很好呢。
现在干啥好?
去地下城转转?唔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