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杨林松冲出了门。
北风卷着雪沫子,刮在脸上生疼。
他扯了扯帽檐,矮着身子,融进了黑漆漆的林海。
脊背微弓,压低重心,他大腿肌肉紧绷,每踏出一步,都是脚掌先着地,随即发力滑行。
落地无声。
距离黑瞎子岭,还有三里地。
那一声枪响后,林子里很安静,再没有听到位置有明显的拆卸痕迹。
杨林松麻利地卸下他身上的莫辛-纳甘,拉开枪栓看了一眼。
子弹是满的。
762buqiang弹,黄澄澄的。
“谢了,老伙计。”
杨林松心里暗赞一声,这枪是我的了。
他抽出对方的武装带,打了个猪蹄扣,将哨兵的手脚反绑。
又把哨兵的围巾解下,塞进他的嘴里。
接着,他开始搜身。
除了两个备用弹匣和大前门香烟,杨林松在哨兵贴身的内兜里,摸到了一个硬邦邦的东西。
东西用油纸抱着。
剥开一看,是个纯银打火机,有些年头了。
机身磨损得厉害,但在底座位置,刻了一个歪歪扭扭的字。
借着雪地的反光,杨林松看清了那个字。
“王”。
杨林松眯起眼睛。
在大兴安岭地界,用得起这种银壳打火机的人不多。
姓王的,杨林松想到了两个人。
一个是管着民兵连的大队长,王大炮。
另一个,是刚认识的县收购站站长,王建军。
杨林松握紧打火机,拇指在“王”字上用力摩挲了一下。
这个红毛鬼子把这东西贴身藏着,还用油纸考究地包着,这意味着什么?
这个打火机很有可能是个信物,又或者是……把柄。
事情变得越来越有意思了。
杨林松本以为是过江龙来发横财,没想到这龙尾巴上,还拴着地头蛇。
这不是简单的盗猎,是有人里应外合,干着见不得人的勾当。
杨林松把打火机揣进兜里,回头看了一眼洼地里还在忙活的两个人。
他双手持枪,朝着洼地走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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