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那段日子,我们租住在城中村最深处,一间不见天日的小单间里。
空气里永远飘着一股潮湿的霉味,墙壁上大片大片的霉斑。
我在附近超市找了份零工,每天整理货架、收银,一直要忙到深夜十一点才能下班。
而谢临,在工地干最粗重的活,只为了和我一起凑齐下个月三百块的房租,和下个学期的学费。
每次看到他拖着疲惫的身体回来,倒在床上就睡着,那双曾经弹钢琴、打网球的手变得粗糙不堪,布满血口和厚茧。
我心疼他手上新添的伤口和厚茧,也为他肯为我放下一切而感动。
可我那时不懂。
贫穷不仅是爱情的试金石,它更是最钝的刀,以琐碎磨刃,日复一日地,一点点凌迟着爱意,耗尽着耐心。
最开始,他每天下班回来,总会从怀里掏出点什么给我。
有时是一朵路边摘的野花,有时是一块便利店打折的廉价巧克力。
他会抱着我,把脸埋在我的颈窝,带着一身的汗味和尘土,疲惫地说:“知意,有你真好。”
可渐渐地,他回家的时间越来越晚了。
身上的味道,也从汗水和尘土,变成了酒气。
再后来,那酒气里,还夹杂了一缕陌生的女士香水味。
我问他,他总是眼神躲闪,含糊地解释说是工地聚餐,或者和工友在路边摊多喝了两杯。
我选择了相信。
或者说,我不敢不信。
直到一个下着暴雨的周五。
那天超市盘点,我难得提前下班,想着去工地给他送一份热饭。
可我冒着瓢泼大雨跑到工地,找遍了每一个能避雨的角落,都没看到谢临的身影。
雨水打湿了我的裤腿,冰冷的泥水浸透了鞋子,脚底一片冰凉。
工地的包工头叼着烟,从工棚里探出头,看见浑身湿透的我,忍不住开口:“小姑娘,你找那个叫谢临的?”
我连连点头,怀里紧紧抱着那个尚有余温的饭盒。
他吐出一口烟圈,上下打量我一番,那眼神里带着几分过来人的了然与同情:“他啊,一个星期前就没来上班了。”
我的心,在那一刻停跳了一拍。
包工头似乎还想说什么,最后只是摇了摇头,叹了口气:“像他那种少爷,怎么可能真习惯在工地上卖力气?本来就不是一个世界的人,他不过是一时新鲜罢了。”
雨水砸在伞面上,发出沉闷的响声。
也像是砸在我的心上。
我失魂落魄地往回走,怀里的饭盒在雨中一点点失去温度,连同我的身体和心脏,都一并失去了温度。
快走到我们租住的那栋破旧居民楼时,巷子口,一辆黑色的宾利安静地停在那里。
锃亮的车身与周围斑驳的墙壁、泥泞的路面,构成一种荒诞又刺眼的对比。
我的脚步钉在了原地。
车门开了。"}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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