看到我媳妇。我媳妇叫林清雪。她是三年前我从河里捞上来的。当时她什么都不记得了,连自己叫什么都忘了。林清雪这个名字,还是我给起的。因为她穿着一身白衣,皮肤比雪还白,人比画上的仙女还好看。村里人都说我走了狗屎运,捡了个天仙回来。我也这么觉得。每天早上,我出门杀猪,她就在家给我缝补衣裳,打扫院子。院子里她种了些花花草草,搞得比镇上大户人家的后花园还漂亮。中午,她会提着食盒来肉铺给我送饭。镇上那些光棍汉,眼珠子都快掉我媳妇身上了。但我不在乎。我媳妇的眼里只有我。她会细心地帮我擦掉额头的汗,小声说:慢点吃,别噎着。那一刻,我觉得自己是天底下最幸福的男人。晚上回家,她已经烧好了热水。我洗去一身的血腥和油腻,换上她缝好的干净衣服。饭菜永远是热的,酒永远是温的。她不怎么吃肉,就坐在对面,托着腮,笑眯眯地看我...
看着萧寒渊和南婧儿一唱一和,萧云汐深吸好几口气,我辞职总行了吧!她是秘书,又不是南婧儿的奴仆!说完,萧云汐就想走。萧云汐,你站住。南婧儿叫住了萧云汐。萧云汐置若未闻,步子依然往前。...
随着天际边数到金光迸现,所有人全都僵在原地,出现了短暂的停滞。仿佛全世界都在这一刻暂停了两三秒。三秒钟后,一切恢复如常。从这一刻开始。世界上不会有任何一个人还记得华国首富封家,曾经有过一个叫做封璟坤的儿子。...
他发狂伤害了她!五年后,他携十万弟子归来...
重生后,她成了个疯批美人,为了替自己讨回公道,敢与全世界为敌,却只将心底唯一的温柔留给了那个冰山一般的男人。前世他的温柔他的宠连同他的命都只给了她一个人,重活一世,她还他一份倾世之恋!...
高贵妃这一次也是被伤透了心,昨日的庆功宴之上,没有她的佩儿也就算了。现在自己生病了,才想起他们母女二人的照顾,早去哪里了。父皇真是太绝情了,儿臣不要去,儿臣怕被传染。陈佩儿是非常注重自己的身体的。...
她,是令人闻风丧胆的世界第一天才杀手,冷酷无情,杀人于无形,却被组织欺骗利用,惨遭杀害。一朝重生,成了个又胖又蠢的废柴女学生?胖?瘦下来惊艳众人!蠢?京大校长亲自登门招揽!废材?黑客大佬舔着喊偶…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