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把妈妈亲手做的早餐送进嘴里的时候,我没忍住,眼眶又红了。
我一边大口大口地吃,一边连连夸赞:“嗯嗯嗯,好吃!妈妈做的最好吃了!”
回家的感觉真好。
被这样平平淡淡地爱着的感觉,真好。
在陆迟徵家的时候,虽然我什么都不用做,一食一行都有佣人照顾。
但陆迟徵能陪我吃饭的时间,屈指可数。
有时候,我会幻想,像普通夫妻一样。
在某个周末的早晨起床,为心爱的人做一顿热腾腾的早餐。
然后在满是晨曦的窗边,一边吃饭,一边分享这段时间发生的事情。
多温馨啊。
可他总是没时间。
我一共就给他做了两次早餐。
第一次,是我们刚热恋的时候。
那天早上,他匆匆忙忙地洗漱完就要出门。
临走前,他看了一眼餐桌,说这是下人做的事情,不需要我去做。
他甚至都没有注意到,我僵硬在脸上的表情。
第二次,是四个月前。
那是我发觉他开始产生变化的时候。
我起了个大早,精心准备了他爱吃的。
可他呢?
他根本没吃。
随手将自己的外套一披,接了个电话就往宋轻漫家赶去了。
那一次,他连一句话都没留下。
只留下我,还有被泪水浸湿的枕巾。
好在,我并没有在他身上浪费太多时间。
小说中的三年,在现实生活中,也仅仅只有九个小时而已。
我举起手中的餐叉。
看着金属表面反光映出的,我自己的脸。
九个小时,三年。
敏感的人,总是能感觉到双倍的爱和痛苦。
那么,我想用双倍的时间,十八个小时,来忘记这四年的爱和痛苦。
第一个小时,我用来寻找他的痕迹。
我身处的城市叫榕城,总是四季如春。
这天却鲜少地下起了雨。
我举着伞,走进了常去的那家书店。
陆迟徵所在的世界,其实是一本非常狗血古早的小说。
只不过是我一周前,因为毕业论文的事情压力很大,随便翻了翻小说榜单,点进去了当时排名第一的小说。
还记得,最初看这本小说的时候,我很讨厌陆迟徵,时常跟舍友们一起吐槽他。
但不得不承认的是,正因为这样,我本压抑的心情缓和了不少。
两天后的毕业答辩,我发挥得很好。
想到这里,我笑着摇了摇头。
除此之外,那个男人好像带给我的好处,就没有了。
我径直走向言情小说畅销书架。
找了一圈。
却没有找到那本熟悉的书。
我又点开手机小说榜单。
仍旧没有找到。
记得穿书之前,那本书的人气很高,并且才刚刚完结,照理来说应该不会这么快就过时。
怎么会……
就在这时,两个中学生打扮的小女孩从我身边擦肩而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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